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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世多杰羌佛说《世法哲言》(六十三)
祸福之道异居之,由是为或自修途,为天下之或而消益是为福道,藏自私之利而伤众是为祸道,人者当于除私之道行其所事,幸道由然自修,故生活之途并非祸福,而为人者意识所向之业招是也。
祸与福是截然相反的,虽然它们处在不同的位置上,但是祸与福都是我们人自己去找的,天下所有的人都要在祸或福之中生活,如果你为天下的人谋利益,给他们创造幸福,这就是你自我所行的福道,世人将由是之道返回福报于你。那么,你若藏着自私自利的心而去伤害他人,这就是祸道,世人亦将会反报伤害于你,凡是作为一个人,在除却自私的境界当中,行一切事情,给他人带来利益,这自然就是一种幸福之道,或者说是自修幸福之道的一种方法。因此,祸与福并不是生活强加在人的身上的,而是人们自己意识和行为去感召来的。我们的意识和行为是为公众而谋利益的,自然是福;我们的意识和行为自私而为己,归根结底,肯定是祸,因为人们是敬善而反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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