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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第七號說明 (03/01/2010)
茲就全球各地的寺廟、協會等聞法機構咨詢第三世多杰羌佛是否簽發授權書、同意×××、××、××××等傳法一事,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特作一簡要說明。
第一, 對於某一個人是否具備傳授佛法的資格與第三世多杰羌佛是否同意沒有關連的,這與第三世多杰羌佛同意或者不同意某個人具資格為他人傳法灌頂沒有關係。因為只有真正的佛法才能利益眾生,要學真正的佛法,只有一條路,那就是必須跟隨真正的大聖德或聖德或大德學習。第三世多杰羌佛在說法的法音中多次明正開示:傳法的資格來源於佛法的戒律、正確的知見和真實的佛法,而且應該擁有實際的證量,并不是享有空名的頭銜。任何一個人,無論其身份是尊者、法王、大師、仁波且、法師、阿闍黎、聞法上師、出家比丘、比丘尼或在家居士,只要具備資格就能為他人傳法、佈益善知識,不具備資格就不能傳法。
第二,傳授佛法的師資不但是自己要有成就的境界,而且還要具備教人獲證道境的能力。任何一位大德,無論是拙火定的真正成就者,或者泥丸道果開頂成就者,甚至哪怕就是金剛換體禪成就的聖德,這都只能說明是他自己取得了大成就的道境,確實屬於無可非議的大聖德或聖德,但不一定就具備了灌頂傳法的資格。因此,傳授佛法勝義內密或內密灌頂的資格是獨立存在的,這是另外的法軌,那就是師資六聖量。
第三,至于第三世多杰羌佛親自簽發授權書,確實有這件事,但是要明白,一個人要獲得第三世多杰羌佛的傳法授權師資證書,其最基本的條件是必須具備聖德的資格,也就是具備六資聖量的師資,除此之外,作為一般大德的身份,是不可能獲得第三世多杰羌佛親自簽發的授權書的!另外,對于傳授顯密灌頂和顯教的的師資,是根本不需要認證的。
第四,對傳法灌頂師資的授權證書共分四類,其前兩類是絕對的聖證量大聖德:“上覺道師資”的授權證書(為了便于稱呼,我們將其命名為寶石牌師資證書);“中地道師資”的授權證書(金牌師資證書)。這兩種都必須是由七師十證的仁波且、法師們在現場當眾考核應試的師資考試人,經考試相應的聖量合格畢業後,再由七師十證現場簽字,上呈第三世多杰羌佛簽字、蓋印并頒發,這是唯獨由第三世多杰羌佛簽字蓋印發給的兩種大聖德師資證書,在整個世界上也是沒有幾人能獲取此證書的,誰有誰沒有,是輕而易舉就能知道的事情。
另外,第三世多杰羌佛還為現量大圓滿、金剛換體禪、拙火定等境行成就者等聖德們簽發證書,但此類證書只能證明他們是聖德或大聖德成就的身份,是代表不了師資證量的,要獲得師資證書,必須經過另行考核後才能授予。
以上所說不限於覺行成就的大聖德,因覺行成就者本身就是佛菩薩,怎麼教人都是正確的,詳見《解脫大手印》中所述的覺行道量部分。
第三類是考試合格畢業後發給的“下士道師資”證書,亦名聖德師資證書(銀牌師資證書)。
第四類則是大德善知識證書。第三類和第四類是由三師七證考核簽字後,再由王主或法祖或具證量的大聖德、仁波且簽字後頒發的,第三世多杰羌佛不頒發此類證書。
有一點要特別注意,在頒發此四類授權書的同時,還將給予授權書獲得者在現場考試時獲得畢業成就的一盤相應的錄影帶,該錄影帶同時記錄頒發證書的全過程,以資事實的存在。
第五, 至于你們所咨詢的阿闍黎們、聞法上師們,有的具資格傳法,有的則不具資格傳法。無論任何人,只要做到以下幾點,就有資格傳授 顯密灌頂和顯教法義:其一、不落入128 條邪惡和錯誤知見;其二、依教奉行;其三、專做好事利益大眾;其四、經教通達。具備這四點,那麼他們就具備傳授自己所學到并了解明白的相應佛法知識和利益眾生的事業了。如果經教未能通達,特別是又落入128條邪惡和錯誤知見,則無論是尊者、法王、大師、仁波且、法師、大居士、阿闍黎、聞法上師的身份,包括持有銀牌師資證書,均不具傳法和開示佛法的資格,因為是空有其名的假聖者、真凡夫,或者是已走火入魔的上師,所以此類人士說的一定是邪見,故不具傳法灌頂資格。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